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2018〕12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年检工作及计价手册、费用核定办理事项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建设厅苏建定函(2004)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的通知”、市建设局扬建工(2004)8号“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以下简称《计价手册》)年检工作。同时为深化简政放权,加快计价管理制度改革,做好计价服务工作,我站决定对计价手册办理、年检及措施费、规费核定事项办理作相应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价手册》年检的范围
凡2018年8月1日前申领《计价手册》的施工企业均需参加此次年检。
二、《计价手册》年检需提供的资料
1、《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年检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4、《计价手册》原件。
三、请各施工企业于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到企业注册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计价手册》的年检手续,逾期将不再办理。2018年10月1日起未经年检的《计价手册》将停止使用。
四、取消单项计价手册,外地来扬企业新办计价手册及年检工作统一由市造价站受理,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及计价手册申请表原件,并及时做好年检工作。
五、《计价手册》、措施费、规费核定将实行属地化日常受理,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工企业在企业注册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计价手册》、年检,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措施费、规费的核定业务。
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年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