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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时间:2024/1/2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244
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
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评定为绿牌的企业和个人,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评定为本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
2、根据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绿牌的企业已超过10家,不再另行组织评选;绿牌的人员未达到30人,对未达到绿牌的人员,需按《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审。
二、评选工作程序、方法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选将采用社会调查与造价管理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各参加评优的造价工程师在2024222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企业直接向市造价管理站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2、各县(市、区)组成评优初审小组对申请参加评选的造价工程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4226日前报市造价管理站。
3、市造价管理站根据考评办法的要求组成评优考核小组,对各申报的造价工程师申报材料依据考评办法进行打分,并经申报单位确认。
4、确定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师工程师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定后结果在扬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上公示。
5、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人员被授予“2023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2023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荣誉称号。
三、评选工作要求
1、企业和个人参加评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2、评优工作应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因评优给企业和个人增加负担。
3、各地接本通知后,严肃认真组织考评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
特此通知。
附件1: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表
附件2: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考核评分表
附件3: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申报汇总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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