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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第一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时间:2020/7/2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2028
 
关于2020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第一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全面提升我市造价咨询企业成果编制质量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第一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受疫情影响,为确保检查人员的安全,此次质量检查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一改以往集中检查方式,采用分散检查、预约对账、电话连线等方式进行,对受检的外地咨询企业采取了邮寄资料、网络视频连线核对、扫描签字等方式开展。此次质量检查抽查范围广、覆盖面全、战线长,前后为期一个月,共抽取了2019年度在全市从业的45家咨询企业编审的招标控制价。
造价咨询行业专家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对抽取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的准确性和归档情况进行了检查,形成初步意见后逐个预约与受检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对,减少人员聚集。对争议问题由市造价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开会讨论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并最终确定检查结论。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项目市造价站向相关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咨询成果能遵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以及我市的各项计价管理规定执行,三级复核详实、计价程序规范、质量控制准确,总体编制质量水平高于往年。具体检查情况见2020年造价咨询成果第一次质量专项检查得分排名表(附件1)。
二、主要问题
此次受检的项目,外省、市单项备案的咨询成果整体编制质量水平低于本市企业,少数咨询企业咨询成果编制质量不高,个别咨询企业甚至存在较严重的编制质量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1、编制的咨询成果综合误差率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此次检查发现1个项目编制的综合误差率超过招标控制综合误差率3%的标准,说明企业质保体系不健全,三级复核未能真正地贯彻落实。
2、招标控制价审核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地发挥作用。检查中发现招标控制价在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审核中依然存在,且该现象较为普遍,说明审核工作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发挥复核、纠错和查漏补缺的作用。
3、项目编制人与实际项目核对人不一致。此次检查发现5个项目派至检查现场进行核对的专业人员非咨询成果报告书中签字盖章人员,说明企业管理混乱或者存在违规挂靠的现象。
4、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此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子目、计价表子目套用错误,工程量清单定额套价错误,工程取费错误,材料价格确定无依据,工程量计算错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错误,相关费用计取无依据的问题。
5、咨询成果档案归档内容不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此次检查发现部分项目的咨询成果档案归档内容不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说明企业在日常管理中随意性较大,不按照本省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性管理。
三、检查结论
根据检查结果,依据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得分标准,对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入企业优良行为(见附件2);
对项目编制的综合误差率超过招标控制综合误差率3%1家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见附件3);对因编制质量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4家咨询企业相关编制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附件4)。
四、工作要求
希望此次受检企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进行自我总结,认真分析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问题进行梳理,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此次检查编制人员与核对人员不一致现象,我局已对该类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同时这部分企业也被记录在册,请受检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对控制价审核不能发现问题,只流于形式的现象,将开展倒查机制,追究编、审企业的连带责任。
全市造价咨询企业要以检查为契机,积极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水平。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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