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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时间:2019/11/2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扬建工 [2019]36
 
关于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全面提升我市造价咨询企业成果编制质量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集中检查、现场答疑的方式,随机抽取了外省市在我市单项备案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成果文件20份。924日至27日期间,本市造价咨询行业专家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对抽取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的准确性和归档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结论与受检单位编制人进行了核对和现场答疑,依据最终形成的检查结论,市造价管理机构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
此次检查结果发现,仅少部分外省市的咨询成果能遵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以及本市的各项计价管理规定,三级复核到位、计价程序规范、质量控制准确;大部分咨询成果存在编制质量不高,三级复核不到位,未能按照省业务指导规程归档,未按照本市的计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对检查工作不重视,整体情况差于往年。具体检查情况见2019年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得分排名表(附件1)。
二、检查情况
此次受检的项目,整体编制质量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企业存在较严重的编制质量问题,主要问题如下:
1、编制的咨询成果综合误差率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此次检查发现4个项目编制的综合误差率超过招标控制综合误差率3%的标准,其中3个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也存在类似问题,说明企业三级复核流于形式,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作未能真正发挥作用。
2、项目编制人与实际项目核对人不一致。此次检查发现12个项目派至检查现场进行核对的专业人员非咨询成果报告书中签字盖章人员,说明企业管理混乱或者存在违规挂靠的行为。
3、质量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此次检查发现8个项目存在工程量清单子目、计价表子目套用错误,工程量清单定额套价错误,工程取费错误,材料价格确定无依据,工程量计算错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错误,相关费用计取无依据的问题。
4、咨询成果档案归档内容不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此次检查发现3个项目的咨询成果档案归档内容不符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说明企业在日常管理中随意性较大,不按照全省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性管理。
三、检查结论
根据检查情况,依据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得分标准,对因编制质量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的8家咨询企业相关编制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附件2)。
四、工作要求
此次单位备案专项检查未见优秀造价咨询成果,说明此次单位备案专项检查的整体质量水平不高,希望受检项目所属的企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及时进行自我总结,认真分析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问题进行梳理,查漏补缺;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提升在我市编制的咨询成果质量水平。
此次检查发现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工作也存在一定的编制质量问题,请相关企业引起重视,真正发挥审核工作的作用,不能让审核工作流于形式。
对此次检查编制人员与核对人员不一致现象,我市已对该类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同时这部分企业也被我市记录在册,请受检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这一问题,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全市单项备案的造价咨询企业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承接业务、确保质量、提升水平,共同推进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2019年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得分排名表
      2. 2019年造价咨询企业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一览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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