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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时间:2023/12/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2352
关于2023年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全面提升我市造价咨询企业成果编制质量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住建局造价管理部门在“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中对2022年度本市所有分公司的备案项目进行了汇总分析:2022年已在本市设立分公司的造价咨询企业共计39家,其中10家分公司进行了项目网上填报,对这10家分公司通过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开展了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同时对2022年度未进行网上项目填报的29家分公司进行梳理和实地核查,其中10家分公司通过总公司账户上报了在扬州地区承接的工程项目,市住建局造价管理部门已在第三次质量专项检查中对其进行了抽检,6家分公司已合并注销,3家分公司拟进行注销, 5家分公司未在扬州地区承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5家分公司已在扬州地区承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但未进行项目网上填报。
此次专项检查,对已抽检的10个项目按照分散检查、当面核对、专家答疑、网上通报的流程进行。抽取的行业专家依据《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和省、市各项计价管理规定,对抽检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形成初步意见后与受检项目编制人员进行核对,对核对中双方争议不决的问题由市住建局造价管理部门专家进行现场答疑,最终确定检查结论。具体检查情况见2023年造价咨询成果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得分排名表(见附件1)。
二、主要问题
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咨询成果能按照新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以及本市的各项计价管理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到位、计价程序规范、质量控制准确,但部分项目仍存在以下问题:
1、咨询成果编制质量存在下列问题:清单特征描述错误或未按规范要求描述,工程量清单子目或计价表子目套用错误,工程量清单子目套价错误,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取费错误,存在独立费或隐形独立费,材料价格的确定无依据等。
2、咨询成果档案存在下列问题:咨询档案中的保管期限、页码、盖章等内容不齐全,部分文件缺失。
三、检查结论
1、根据检查结果,依据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通报表扬的得分标准,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等4家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并记入企业优良行为(见附件2)。
2、根据梳理和实地核查情况,我市造价管理站对在扬州地区承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但未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项目填报的5家分公司下发了整改建议书,并将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未抽取到项目的29家企业情况(见附件3)对外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出具咨询成果报告40天内,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的监管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项目情况,不能漏报或逾期填报。请5家已在扬州地区承接项目但未进行项目网上填报的企业查漏补缺,及时完成网上数据的填报工作。下一阶段市住建局将重点对这5家企业的项目填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以避免本市咨询项目漏报情况的发生。
已受检的10家分公司要对照检查结论,及时分析受检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问题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在本市已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在今后的项目填报中,须将分公司完成的项目填在分公司名下,分公司填报的项目会汇总至总公司名下,不影响总公司的对项目的整体管理,且利于项目属地监管工作的开展。
全市造价咨询企业要以检查为契机,积极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全面提升我市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水平。
附件:1. 2023年造价咨询成果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得分排名表
      2. 2023年造价咨询成果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企业优良行为一览表
      3. 2023年造价咨询成果第二次质量专项检查未抽取到检查项目的企业情况一览表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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