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欢迎访问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造价管理 >> 造价咨询管理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信息时间:2020/3/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209
 
关于开展“201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
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升造价咨询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评定为绿牌的企业和个人,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评定为本年度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工程师”。
2、根据2019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评定为绿牌的企业已超过10家,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再另行组织评选;评定为绿牌的人员低于30人,优秀造价工程师仍按照《扬州市“优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优秀造价工程师”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程序、方法和内容不变。
二、评选工作程序、方法
为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评选将采用社会调查与造价管理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各参加评优的造价工程师在20203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区企业直接向市造价管理站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材料。
2、各县(市、区)组成评优初审小组对申请参加评选的造价工程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0315日前报市造价管理站。
3、市造价管理站根据考评办法的要求组成评优考核小组,对各申报的造价工程师申报材料依据考评办法进行打分,并经申报单位确认。
4、确定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优秀造价师工程师名单,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定后结果在扬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上公示。
6、对评选出经公示无疑义的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授予“201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和“2019年度扬州市优秀造价工程师”荣誉称号。
三、评选工作要求
1、企业、个人参加评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严重失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2、评优工作应严格执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因评优给企业、个人增加负担。
3、各地接本通知后,严肃认真组织考评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真实性。
特此通知。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3
无标题文档

苏公网安备 32100302010056号

ICP备案号:苏ICP备15009671号-1
版权所有: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 Copyright 2010.All Right Reserved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总访问量: